关于第二期“全国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改革课题”
补充结题的通知
英教指委 [2011] 9号
各有关高职高专院校及课题负责人:
由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2009年设立的第二期“全国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改革课题”,共获准立项280个课题,其中的250个课题已经结题(见英教指委 [2010] 34号),尚余30个课题未结题。现对未结题的30个课题开展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第二期“全国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改革课题”中获准立项但未结题的30个课题(包括终期检查后要求整改的课题)。
二、结题需提交的材料(均一式二份)
1. 《第二期全国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改革课题结题申请书》(见附件1)。
2. 课题结题报告(撰写体例,见附件2)。
3. 课题最终成果(含论文、专著、教材、调研报告等)。
三、结题材料要求
1.《第二期全国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改革课题结题申请书》与课题结题报告为必须提交的材料。课题最终成果为支撑材料,依所获得的成果情况选择提交。
2.《第二期全国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改革课题结题申请书》、课题结题报告及最终研究成果的内容均要与立项批准的原内容或批准变更的内容相符,不能出现未经立项批准的课题内容变更的情况。
3.所有结题材料必须为课题组第一手研究成果,内容真实,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4.论文类成果必须为已经正式发表的作品;专著、教材类成果不限是否出版,但必须是已经完成的作品,已出版的提交书籍,未出版的提交完整打印稿;电子类成果需提供音频、视频、多媒体光盘等载体;基于网络的研究成果需提供网址。
四、结题材料提交时间
相关课题负责人将所有结题材料(一式二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挂号邮寄至以下地址,需在邮件上注明“课题补充结题”字样,提交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10日(以邮戳为准)。同时,将电子版《第二期全国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改革课题结题申请书》与课题结题报告发至以下电子信箱,务必在邮件主题和word文件名处注明:课题编号-院校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接收。
通讯地址:大连市软件园路80号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1005室
邮政编码:116023
联系电话:13604112171 0411-84706673
电子信箱:99058065@qq.com
联 系 人:卢春平
五、结题结果
教指委将组织专家对各个课题的上报材料进行评议和审定,评审合格的课题由教指委颁发结题证书,评审不合格的课题将不予结题。课题评审结束后,教指委公布结果,并据此一次性拨付课题资助经费。
附件:
1. 第二期全国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改革课题结题申请书
2. 课题结题报告撰写体例(供参考)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