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期“全国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改革课题”
立项工作的通知
英教指委 [2011] 6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深化高职高专英语教学改革,提高英语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进而提高英语教学质量,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于2007年和2009年分别开展了第一、二期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工作,反响热烈。现应广大高职高专院校英语教师的要求,教指委决定在2011年开展第三期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工作,本期课题立项工作由教指委与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高职教育出版中心和复旦大学出版社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本期课题重点围绕建立英语类专业参考标准、核心课程参考标准、行业英语课程的开发与教学、实践和实训环节以及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内容展开。
2. 本期拟立课题200项左右,相关高职高专类院校均可申报;同一所学校申请的课题不得超过3项。课题的主要成果形式包括课题结题报告、专著、教材、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
3.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成员再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每个课题的主要成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不含课题负责人)。
4. 本期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三类。自筹经费课题由立项申请者自行解决经费问题,教指委不提供经费支持。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由教指委提供经费支持,数额在《立项通知书》中予以确认。凡经教指委评审确定资助的立项课题,所在学校应给予至少1:1的配套经费支持。
5. 立项程序分为立项、开展研究、检查与验收、成果推广四个阶段。
6. 时间安排
本期立项课题分为一年期课题和两年期课题两类,由立项申请者自行决定申报。一年期课题必须在立项后1年内结题,要求申报的课题以行动研究类课题和小型课题为主,主题突出,主要反映在解决高职高专英语教学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方面所做出的积极探索。两年期课题必须在立项后2年内结题,要求申报的课题紧紧围绕本期课题的关注重点,即建立英语类专业参考标准、核心课程参考标准、行业英语课程的开发与教学、实践和实训环节以及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两类课题的研究时间安排如下:
● 2011年6月10日前,立项申请者提交《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含纸质与电子版),逾期不予接受。
● 2011年6月,教指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课题的数量、类别和经费标准,公布立项课题。
● 一年期课题组和两年期课题组分别于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6月30日前,提交课题中期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教指委组织中期检查。
● 一年期课题组和两年期课题组分别于2012年6月30日和2013年6月30日前,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和课题成果。教指委组织专家对结题报告和课题成果进行终期检查和验收,并将优秀成果向相关出版机构推荐,以论文、论文集或教材等形式发表或出版。
希望各高职高专院校组织广大英语教师积极参与,共同搞好第三期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改革课题的立项申报和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需填写《立项申请书》(可复印)一式二份,挂号邮寄至以下地址,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第三期课题立项”字样。另外,将《立项申请书》的电子版发到收件人的电子邮箱中,在电子邮件的主题中同样注明“第三期课题立项”字样。受理《立项申请书》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10日(以邮戳和电邮日期为准)。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理工科技大厦B座1005室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高职教育出版中心)
邮政编码:116023
联系电话:0411-84706673 15140570678
联 系 人:吴成彬
有关本期课题立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改革课题立项指南》(英教指委 [2007] 14号)。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1年4月20日